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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鞍山紫竹科技型钢有限公司洪泽同志被评为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

2015.04.09 664 字号 A- A A+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通知》(人社部函〔2013〕87号),经全国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钢铁工业主管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复审,表彰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98个、全国钢铁工业先进工作者8名、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284名。

  

  此次评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联合开展,属于规格很高的省部级荣誉。经过层层的严格评选,洪泽同志在专业技术、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各方面均达到标准,并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辽宁省仅有25人获得此项殊荣。